这些投标附带了一个附加条件,即中标者在试运行完成后的三年内也要进行太阳能项目的运营和维护活动。
这些项目将完全外包,工作范围包括设计、制造、供应、包装、运输、运输、卸货、储存、安装和调试项目。
最低投标容量为50mw,最大容量为500mw。或者从50mw开始是10的倍数。
在投标人的资格标准中,他们应作为EPC承包商设计、供应、安装和委托,或开发了累计装机容量为40兆瓦及以上的并网太阳能项目,其中一个电源应具有10兆瓦及以上的装机容量。
对于50兆瓦至300兆瓦的项目,投标人应在过去十年中作为电力、钢铁、石油和天然气、石油化工、化肥、水泥、煤矿或任何其他过程工业领域的开发商或EPC承包商执行过价值258亿卢比或更多的工业项目。对于310兆瓦至500兆瓦的项目,投标人应该执行一个价值51.6亿卢比或更高的项目。
项目在开标日前至少已成功运行一年。
此外,投标人应至少作为开发商或EPC承包商执行过一个33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包括33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断路器和电力变压器等设备,并应在开标日前至少一年成功运行。
确定的太阳能项目用地将以国家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转让或租赁。
只允许开放类别的太阳能电池和组件。
EPC承包商将负责开发地面安装的太阳能项目和电力疏散